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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辽宁汇财财税集团 电话:024-88677699 时间:2022-04-12 09:57:18
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,7月28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,《公告》对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。
《公告》指出,自2021年8月1日起,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。具体执行时间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附件: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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